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检查指导雷波马湖央督整改工作
为认真落实州政府2023年11 月7日关于雷波马湖中央生态环境督察问题整改落实会议纪要精神,积极主动为雷波马湖生态问题提供涉林草方面的法律法规指导工作。2024年1月31日州林草局寸金华副局长、野保科长王忠明会同县林草局苏政清局长、文本林副局长,马湖景区管理局局长蔡勤、马湖景区管理局党组成员卢昊、马湖保护中心副主任杨贵剑一同查看了雷波县拟用以搬迁安置的的马湖横梁子南、五马石西地块。
在查看整改搬迁用地块过程中,寸金华副局长针对目前工作推进情况明确要求:一是目前雷波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马湖景区问题整改进度严重滞滞后,雷波县各级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占位,压实工作流程和环节,加快整改;二是州、县林草部门全力做好搬迁整改涉及的林草要素保障工作,对进入自然保护地许可、林草地使用审批,依法依规积极配合办理;三是涉及农民自建房屋的建设,按照《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 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农房建设的选址定点和建筑设计、施工方案,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的,依法办理规划建设许可。